关于开展2021年度生态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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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各植物园、各分支机构,各生态教育基地:

为了响应教育部等11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向中小学校推荐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和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更好地引导青少年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活动,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于2018年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下发了《关于推荐设立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生态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生态教育基地。现将开展2021年度生态教育基地推荐工作。

一、推荐范围

生态教育基地分为自然保护地类、科研机构类、城市公园类和场馆营地类:自然保护地类是指由各地主管部门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自然保护地和各类自然公园;科研机构类是指能指导青少年开展生态教育活动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城市公园类生态教育基地是指位于城市中或城市近郊,能开展生态教育活动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场馆营地类是指具有生态教育功能的自然博物馆、宣教场馆、营地等机构。

具体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开展生态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

2、有丰富的自然资源或自然科学宣教资源;

3、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卫生、安全等应达到公共场所的国家标准要求;

4、具备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和一定规模的接待场所;

5、具有特色生态教育课程和讲师的单位机构。

推荐材料须包括附件推荐表和课程备案表。请于2021315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cwpca@wpca.org.cn,并将纸质材料递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西区10号楼H102室,崔致梅收,18610898007

二、基地总结工作

请已设立的基地,于2021315日前将基地生态教育工作报告发送至cwpca@wpca.org.cn。报告内容须包括:自设立以来开展的生态教育活动情况及附件课程备案表。

三、研讨交流

协会将于20213月下旬召开生态教育基地研讨交流会,共同商讨2021年度协会生态教育工作计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崔致梅,010-84264946

附件:

1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生态教育基地推荐表

2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生态教育基地课程备案表

 

 

 

2021218

2021年2月18日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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