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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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野生植物保护,了解掌握各类破坏野生植物违法情况,更好地为协会成员单位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决定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并于1月17日在北京召开成立会议。原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巡视员宋燕妮、原最高人民法院廉政监察员、审判长叶小青、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巡视员李淑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司植物处处长鲁兆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法规处处长侯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资源司国有重点林区管理处长王晓丽、原山西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省森林公安局局长李更、原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副调研员石红明、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常务理事巴连柱、常务理事单联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铭等作为专家参加会议,广西省林业局保护处处长蒋迎红、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张胜邦、四川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管理站副调研员隆廷伦、内蒙古根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王连成等作为地方代表参加会议。

  赵胜利秘书长代表协会宣读了关于成立法律咨询委员会的决定,并向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和10位专家委员颁发聘书。原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陈介平同志受邀担任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协会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协助国家主管部门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与培训;加强与国际植物保护组织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联系;接收各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情况、信息和资料,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为提高野生植物保护行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创造条件。

  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李润明同志介绍了全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情况。他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野生植物保护和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经济价值高的濒危植物,被乱采滥挖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野外群落遭受区域性灭绝的破坏。但就因其未列入《名录》,没有法律支撑,森林公安无法对这类事件立案,造成执法困难,例如2017年河南蕙兰案和2018年四川桢楠案等。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大量野生植物被乱采滥挖,通过网络电商贩卖,对野生资源造成极大破坏,众多植物保护者看着痛心疾首,却无能为力,告到森林公安局,也因为没有法律依据不能立案。为此,协会决定搭建一个在野生植物保护方面提供法律咨询的服务平台,规范举报程序,杜绝虚假信息的肆意传播,积极反映行业在野生植物保护工作中的各种法律诉求,促进国家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法治化建设。

  广西自治区林业局保护处蒋迎红处长介绍了广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工作情况。
  四川省林草局保护处隆廷伦处长介绍了四川省查处破坏野生植物案件情况。
  青海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张胜邦会长介绍了青海甘蒙柽柳保护工作情况。

  与会专家对当前一些破坏野生植物的热点案件及相关的法治建设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专家们从各自擅长的领域角度发表了看法。

  最后,陈介平主任代表专家进行表态发言。他表示,委员会将在协会的组织领导下,积极了解目前植物保护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位专家精通法律事务的专业优势和打击不法活动的丰富经验,全身心的投入到保护野生植物的工作中去,为全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服务,为各地一线的科研和保护工作者服务,向国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协会智库和参谋助手作用,为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贡献一份力量。

2019年1月18日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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